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证件
房子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:
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:
2.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
3. 《房屋权证》原件;
4. 夫妻双方(或其他共有人)的方章各一个;
5.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适用);
6. 未婚证明(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)原件(如适用)。
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:
1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2.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
3. 私章(方形章)一个;
4. 已购住房情况证明(如适用);
5. 油田内无其他住房证明(如适用)。
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:
1.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;
2. 房地产权利证书;
3. 有关行政机关的决定书,房地产买卖合同书(按规定需公证的,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);
4. 已设定抵押权的,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;
5.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;
6. 行政划拨、减免地价的土地,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;
7. 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,应提交中标确认书、拍卖成交确认书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,付清地价款证明;
8.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;
9.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;
10.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,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请根据当地房管机关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已婚房子过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?
房屋过户一天能办完吗?
过户时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?